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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录取名次及奖励: (一)设立“团体总分奖”、“年度最佳俱乐部”、“年度最佳运动员”、“年度最佳外籍运动员”、“年度最佳裁判员”、“年度最佳媒体”等奖项。 (二)录取方式及奖励办法: 1.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,颁发奖金、奖杯和证书; 2.每站每个单项第一名颁发奖金、奖杯、奖牌和证书;第二、三名,颁发奖金、奖牌和证书; 3.其他奖项,颁发奖杯和证书。 (三)奖金额度:总计124.4万元 1.团体总分奖: 名次 金额(人民币元) 第一名 10万 第二名 7万 第三名 6万 第四名 5万 第五名 4万 第六名 3万 第七名 2万 第八名 1万 共 计 38万
2.各站各项目奖金:(单位:人民币万元) 项目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合计 反恐精英男子 3.5 2 1 6.5 魔兽争霸 2 1 0.5 3.5 星际争霸 2 1 0.5 3.5 实况足球 1 0.5 0.3 1.8 NBA LIVE 1 0.5 0.3 1.8 极品飞车 1 0.5 0.3 1.8 FIFA足球 1 0.5 0.3 1.8 反恐精英女子 1 0.5 0.3 1.8 共 计 86.4万
3.各站及年度奖金由组委会于第四站比赛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,统一发放至俱乐部。 (四)CEG2008年度积分前12名的俱乐部参加2009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期间的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。 十三、参赛保证金 俱乐部须向组委会缴纳参赛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。 十四、违禁 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。 十五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依据《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》以及《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》组建仲裁委员会和选派裁判员。 十六、保险 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 (一)俱乐部自行办理的须在年度赛会注册时向组委会提供保险证明; (二)组委会统一办理的具体方法: 1. 投保对象:参加CEG2008对战类联赛的所有运动员;2. 保险资费:24元/人(四站,6元/站); 3. 理赔资费: 保险公司 保额(万) 附加医疗(万) 免赔(元) 报销比例 保费(元) 人保 40万(10万/站) 1.2万(0.3万/站) 100 100% 24元(6元/站)
4. 办理方法: (1)俱乐部须填写保险申报表(点击下载)并加盖公章,于赛会注册时传真至组委会; (2)俱乐部在报到时,提交保险申报表原件, 统一缴纳保险费,办理相关手续。 5. 理赔: 运动员在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、残疾或发生相关紧急救援、医疗的情况,须在投保期限内向组委会进行申报,并由保险公司按投保协议进行相应的理赔。 十七、经费 (一)CEG2007团体总分前12名俱乐部赛会期间的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;其他费用自行负担; (二)其他俱乐部赛会期间一切费用自行负担。 十八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 十九、联系方式 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组委会 联系人:刘斌 电 话:(010)67028470、67024470转8023 传 真:(010)67028470转8888 邮 箱:ceg2008@tom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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