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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G2008对战类联赛竞赛规程
类型:[国内]    日 期:2008-3-7 17:37:19    来 源:官方    关键字:CEG,2008

十二、录取名次及奖励:
(一)设立“团体总分奖”、“年度最佳俱乐部”、“年度最佳运动员”、“年度最佳外籍运动员”、“年度最佳裁判员”、“年度最佳媒体”等奖项。
(二)录取方式及奖励办法:
1.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,颁发奖金、奖杯和证书;
2.每站每个单项第一名颁发奖金、奖杯、奖牌和证书;第二、三名,颁发奖金、奖牌和证书;
3.其他奖项,颁发奖杯和证书。
 (三)奖金额度:总计124.4万元
1.团体总分奖:
名次 金额(人民币元)
第一名 10万
第二名 7万
第三名 6万
第四名 5万
第五名 4万
第六名 3万
第七名 2万
第八名 1万
共 计 38万

2.各站各项目奖金:(单位:人民币万元)
项目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合计
反恐精英男子 3.5 2 1 6.5
魔兽争霸 2 1 0.5 3.5
星际争霸 2 1 0.5 3.5
实况足球 1 0.5 0.3 1.8
NBA LIVE 1 0.5 0.3 1.8
极品飞车 1 0.5 0.3 1.8
FIFA足球 1 0.5 0.3 1.8
反恐精英女子 1 0.5 0.3 1.8
共 计 86.4万

3.各站及年度奖金由组委会于第四站比赛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,统一发放至俱乐部。
(四)CEG2008年度积分前12名的俱乐部参加2009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期间的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。
十三、参赛保证金
俱乐部须向组委会缴纳参赛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。
十四、违禁
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。
十五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依据《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》以及《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》组建仲裁委员会和选派裁判员。
十六、保险
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(一)俱乐部自行办理的须在年度赛会注册时向组委会提供保险证明;
(二)组委会统一办理的具体方法:
1. 投保对象:参加CEG2008对战类联赛的所有运动员;2. 保险资费:24元/人(四站,6元/站);
3. 理赔资费:
 
保险公司 保额(万) 附加医疗(万) 免赔(元) 报销比例 保费(元)
人保 40万(10万/站) 1.2万(0.3万/站) 100 100% 24元(6元/站)

4. 办理方法:
(1)俱乐部须填写保险申报表(点击下载)并加盖公章,于赛会注册时传真至组委会;
 (2)俱乐部在报到时,提交保险申报表原件, 统一缴纳保险费,办理相关手续。
5. 理赔:
运动员在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、残疾或发生相关紧急救援、医疗的情况,须在投保期限内向组委会进行申报,并由保险公司按投保协议进行相应的理赔。
十七、经费
(一)CEG2007团体总分前12名俱乐部赛会期间的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;其他费用自行负担;
(二)其他俱乐部赛会期间一切费用自行负担。
十八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十九、联系方式
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组委会
联系人:刘斌
电 话:(010)67028470、67024470转8023
传 真:(010)67028470转8888
邮 箱:ceg2008@tom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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